第1377章 “后方支援”工作(1/2)
但苏景行也承认,有两个案例比较敏感:
一个小组在东北调研时,当地一家企业硬塞了两条软中华,小组人员当场拒绝了,但企业的人把烟塞进了车里就跑,最后小组人员只能把烟上交了办公室处理;另一个小组在荆楚省调研时,企业安排了工作餐,席间上了白酒,虽然只是普通的当地酒,但在这种特殊时期,也被人拿来说事。
“老苏,这两个事情你写个专题报告给我,我要一个个核实。”
董远方的语气很沉:
“当面拒绝的是我们的人做得对,但那个硬塞的企业是怎么回事?是单纯热情过头,还是有什么目的?还有那个上白酒的工作餐,是我们的人没把纪律说清楚,还是地方上不把纪律当回事?这些都要搞清楚。”
“明白。报告我明天发给你。”
挂掉电话,董远方在办公桌前坐了很久。
他想起了纪检组谈话时赵志刚说的那句话:
“查实了,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;查不实,也是还干部一个清白。”
现在的情况是,即便查不实,干部的清白也不是那么容易还的。
五个小组撒出去,几十号人,谁在什么地方收了什么东西说了什么话,像一面镜子上落了一层灰,灰不厚,但遮住了光。
你得一块一块地擦,擦干净了,镜子才能重新照人。
问题是,在擦干净之前,谁看你都是灰头土脸的。
三天后,纪检组的核查结论下来了。
处理意见不长,打印在一页A4纸上,措辞严谨而克制:
一、举报信中反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甬波市调研期间收受“高档礼品”的问题,经核查,所涉物品均为普通地方土特产,总价值较低,未构成“贵重礼品”的认定标准,但收受行为本身不符合部里规定精神中关于“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”的要求,予以批评教育;
二、举报信中反映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向企业“口头承诺”的问题,经核查,相关表述系企业人员误解,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未作出超出职权范围的承诺,不构成违纪,但对工作中可能引发误解的措辞,应当引以为戒;
三、其他四个小组在调研过程中存在的个别接受企业安排工作餐、收受低价值地方特产等情形,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虽未构成严重违纪,但暴露出管理上的漏洞和监督上的不足;
四、处理决定:各相关责任人退还(或上交)所收物品;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董远方对纪律要求传达不到位、监督管理不严,负有领导责任,向部党组作出书面检讨;各相关小组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情况说明。
五、以上处理意见不作为纪律处分,不计入个人档案。
最后一行字,董远方反复看了三遍:
“不作为纪律处分,不计入个人档案。”
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胸腔里的那块石头终于往下落了一点,但没有落到地上。
它还悬着,只是没有之前那么重了。
处理意见虽然不算处分,但“向部党组作出书面检讨”这几个字,在机关里意味着什么,他再清楚不过。
这意味着组织上虽然没有给他定性,但也绝不会轻易翻过这一页。
一个做过“书面检讨”的人,在后面的职务晋升、评优评先、提拔任用中,隐形的影响会持续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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